温岭市摄影协会2004年经温岭市民政局批准成立,业务主管单位温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,业务指导单位温岭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, 2012年被浙江省文化厅授予“浙江省优秀视觉艺术创作群体”,2014年被台州市文广新局授予台州市首批“双十佳群众文化示范社团”。
温岭市摄影协会现有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23人,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会员63人,在册会员四百多人。
本团体的业务范围:(一)开展摄影艺术交流,摄影作品展出与评论评比,组织摄影作品竞赛与参赛,摄影创作研究,摄影爱好者技艺培训。(二)开展摄影技艺咨询服务,传递各地摄影信息,宣传党和政府的政策法规知识。(三)调处会员知识产权争议,维护会员合法权益。(四)承办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委托事项。